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12 点击数:

校内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教育科研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组织开展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湖北省本年度拟立项重点课题150项,一般课题350项左右,专项资助重点课题另行组织申报。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二、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

四、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五、实行网上申报和分类评审。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网址为“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http://www.hbies.cn/

按照资格审查、学科组网上盲评、评审委员会会议实名评审的程序进行。中小学、幼儿园申报的课题实行单列单评,并给予一定比例的立项数量和经费资助倾斜。参与单列单评的单位为: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市州、县区教育局及教科院(所、室、中心)等。参与单列单评的单位申报课题填报所属系统时一律统一填写“中小学”。

六、各高校、厅直属单位的《课题申请·评审书》先报学校(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确认,再由各学校(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统一网上递交;市州所属单位及中小学、幼儿园的《课题申请·评审书》报各市州教科规划办,由市州教科规划办负责统一网上递交。

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八、项目以各二级学院(部)为单位申报,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报1-2项为宜,按照项目质量进行先后排序,顺序为汇总表顺序。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九、申报程序和时间:

1.    集团申报截止时间:202161

2.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内容和形式严格把关,于202161日前将1份纸质版申报材料送交科研处(综一503),包括:《课题申请·评审书》、《活页》和《申报汇总表》,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7367896@qq.com,主题请注明“2021年省教科规划课题申报初稿+公司+申请人”。

3.    集团组织专家评审。

4.    评审通过后,告知项目负责人账号,614-15日由项目负责人登录http://www.hbies.cn/进行网上填报

5.    各单位于2021616日将修改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A4纸双面打印)送交科研处(综一503),同时将电子版《课题申请·评审书》(PDF版)、《活页》(PDF版)和《申报汇总表》发送至邮箱317367896@qq.com,主题请注明“2021年省教科规划课题申报终稿+公司+申请人”,评审书和活页分别建立PDF文档,不能合并在一个文档中

6.    请务必按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并确保网报材料和纸质材料一致,逾期提交视同自动放弃申报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34415

电子邮箱:317367896@qq.com

 

科研处

2021425

具体附件详情见科研处网站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华科技产业园玉屏大道9号 邮编:430204 鄂ICP备100049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