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武汉市社会科学联合会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6-08 点击数:

关于组织申报武汉市社会科学联合会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整合社科资源,充分发挥新型智库作用,全面推进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建设,服务武汉发展,市社科联决定开展2018年度立项课题招标工作。为做好我司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武汉“三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研究,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政策建议,为打造国家中心城市和世界亮点城市,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立项原则

坚持“立足武汉、研究武汉、服务武汉”的基本原则,鼓励社会科学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定选题,贴近现实做文章,凝智聚力推动武汉全面发展。鼓励高校与党政实际工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联合攻关,促进研究成果在实践中转化和应用,把研究成果服务决策的力度和社会影响的广度作为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和推荐优秀社会科学人才的重要标准。对事关全局性、具有战略性、创新性和前瞻性的选题优先立项。

三、投标要求

1.各课题组可参考《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进行投标,也可投标其它武汉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题目可以自行确定。

2.课题负责人只限一人,且必须真正承担课题研究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并负责课题研究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3.课题负责人及成员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8人。

4.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务)。

5.在研的国家、省、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中央、省、市各部委重大、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与以往雷同的项目或已申报过国家、省的项目将不予立项。

6.投标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投标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如已立项则予以撤项。

四、资助与奖励

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给予一定数额的经费资助。课题结题时,参加当年结题评审。对已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的课题,如未按期完成,将追回资助经费,两年内不再受理立项。

五、结题要求

1.结题时间:2018年12月30日前。

2.具体要求:课题结项最终成果以研究报告或专著形式申报,须为中文成果,不少于10000字。课题负责人要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结项需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及一份5000字左右的提炼成果(要求独立成文,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50%)。

六、投标办法

1.申请人请认真填写《武汉市社科联招标课题立项投标书》(详见附件2)并打印一式三份(统一用A4型纸),实名2份、匿名1份,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等个人信息。

2.申报以各二级学院(部)为单位申报,各二级学院(部)要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内容和形式严格把关,于2018年6月13日前将《武汉市社科联招标课题立项投标书》一式三份交至科研处,同时将投标书实名版本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317367896@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武汉市社科联2018年度课题+学院+申请人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附:1.2018年武汉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招标课题参选题(请点击下载)

2.武汉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招标课题立项投标书(请点击下载)

科研处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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