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指南》和课题立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09 点击数:

关于《2019年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指南》和课题立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就2019年省人大研究课题立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人大研究课题,要紧紧围绕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研究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巨大功效、特点优势。要紧密结合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认真总结提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深化对人大工作规律和人大自身建设新形势新要求的研究。要紧扣省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加强对落实地方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部署、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推进我省民主法治建设的研究。研究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湖北特色和改革创新精神,力求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有关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限报1-2个项目。研究能力较强,研究条件较好,已取得较好研究成果的单位和部门可适当放宽。前期申报课题选题并已列入指南的,在课题立项评审时给予优先考虑,各单位也可另选题目申报。

三、请在湖北省人大网(理论探讨版块)中下载课题申请书。申请书前五项内容均应认真如实填写,其中,首页“课题编号”不填,课题组除组长外,成员须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不超过4,并标注主要执笔人;课题研究大纲是课题立项审查的重点,请按课题选题的意义、研究的思路(方向、重点)、主要内容和研究框架(至少三级目录或标题)、研究方法、研究能力、已有基础和保障条件、课题成果形式和成果字数七个方面认真填写,字数1500字左右。课题组组长所在单位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对申请书填报的主要内容、是否支持申请人按计划开展调研和申请人能否胜任该基金项目的研究工作签署意见,课题组组长所在单位意见栏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的签名和单位公章;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把申报质量关,杜绝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选题(或成果)申请多个渠道的省级财政经费资助。课题组长未完成上一年度人大研究课题的,不得申报本年度的人大研究课题。

四、省人大常委会理论研究课题领导小组将对申报课题进行立项审查,评审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立项课题均给予一定的资助经费,重点课题会予以重点支持。立项通知将于5月初集中发放。

五、收到立项通知的单位和课题组组长应认真组织课题研究,并于116日前将课题成果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调研处(课题成果全文电子档传至调研处邮箱;纸质版一式10份,其中,1份为全文原件留存备查,其余9份参加课题结题评审,为保证评审公平,须全部隐去作者、单位等信息)。未立项的课题、未按时报送课题成果的、报送的课题成果未达到评审要求的,均不能参加课题成果结题评审。

六、课题成果由专家组集中评审,并报省人大常委会理论研究课题领导小组审定后准予结题。优秀课题成果适时公开集结出版。立项课题形成的报告、论文、数据库等成果,省人大常委会有权无偿使用。

七、学校申报截止时间

我司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41516:00,申报人必须在此日期前将纸质版课题申请书(双面打印,A3中缝装订)一式7份送交科研处(综一503),并将申请书电子版(word版申报书)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主题注明: “2019年省人大课题申请书+申请人”。

联 系 人:胡 慧

联系电话:87934415

电子邮箱:516926928@qq.com

请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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