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中国调查”项目申报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2019年度“中国调查”项目申报通知已下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调查”项目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开展国情、省情调查。
二、“中国调查”项目研究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学科或专业特色突出,成果以著作形式提交。
三、“中国调查”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较强的科研优势或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并已积累一定的研究材料。(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三)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调查工作,提交项目成果。
四、项目申报范围:2019年度“中国调查”项目由申请人在参考选题里任选一题申报,每位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
五、2019年重点参考选题:
1.湖北省早教机构状况调查
2.湖北省养老机构状况调查
3.湖北省留守儿童状况调查
4.湖北省戏剧大码头现状调查
5.湖北省农村电影放映状况调查
6.湖北省农家书屋状况调查
7.湖北省普法状况调查
8.湖北省广场舞状况调查
9.湖北省农村教师队伍调查
10.湖北省文化小康建设调查
11.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团队建设调查
12.湖北行政区划变迁调查
13.恩施土司文化遗产调查
14.湖北人口老龄化问题调查
15.湖北网络经济调查
16.湖北二孩生育状况调查
17.湖北省互联网+政务状况调查
18.湖北非遗文化传承与文创产业发展调查
19.汉江生态经济带循环经济发展调查
20.湖北社科60年
六、调查要求:(一)调查范围面向湖北。(二)调查方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以实地调查为基础,至少采取两种以上的调查方式。(三)调查内容真实全面,分析客观准确,建议具体有效。(四)调查应有相关的学术理论作背景、基础。
七、2019年度“中国调查”项目拟立项14个左右。每个申报项目的资助额度为10万元。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项目完成时限为2年。
八、项目申报材料可以从湖北社科网(www.hbskw.com)下载。申报项目须按照《湖北省社科联“中国调查”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3)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请人须签订《“中国调查”项目申请承诺书》(附件1)。
九、申报项目按照《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规定,需经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方能立项。最终成果经专家审读,鉴定合格予以结项,并由省社科联组织出版。
十、学校截止日期:
项目以各二级学院(部)为单位申报,各二级学院(部)要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内容和形式严格把关,并于2018年9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516926928@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19年度“中国调查”项目+学院”。纸质申报材料如下:
(1)《申报表》(见附件3),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纸质版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承诺书》(见附件1)手写签名后,交两份。
请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8年9月5日